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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797T/2025-0011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4-10
名称: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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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5〕12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信用中国(广东、清远)”(https://credit.gd.gov.cn)受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予支持

(三)申报项目需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申报通知印发后办理备案变更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400万元。

(五)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项目投资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已获得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此前已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同时申报设备奖励和金融政策(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的均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1.有意愿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申报通知以及“附件1 ”选择符合条件的专题进行申报。

2.项目实施单位参考“附件2”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及与纸质版保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一式三份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式两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一式一份),如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同时也请企业做好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3.项目申报单位需同时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13660514144、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二)项目初审

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项目于2025年5月16日前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纸质版以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一式两份)。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文及附件(附件3-1、附件3-2、附件3-3、附件3-4、附件5、附件6、项目申报书)

    (三)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地上报申报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完工评价以及现场核查。对完工评价及现场核查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后择优选定入库项目。

第三方机构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形成的核查意见等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项目入库

经集体审议、公示、市政府审核等流程通过的入库项目,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含系统填报信息)、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组织工作。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企业申报的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严格入库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审核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现场核查。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推荐入库。

(三)有关事项声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2.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及评审流程

    3-1.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

    3-2.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银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借款明细表

    3-3.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保险增信补贴方式)项目保费明细表

    3-4.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融资租赁补贴方式)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

    4.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5.2026 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

          6.绩效情况汇总表(6-1、6-2)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3364392)

 



附件:

1.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