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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797T/2025-0016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6-23
名称: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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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3  浏览次数:-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加快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等支柱产业,以及前瞻布局兼具颠覆性功能和广泛市场需求的未来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清远市推荐名额共10个,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通知》附件4)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间、费用投入或服务收入、人员、专利版权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在申报系统规范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发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通知,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报,各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二)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并选择具体的类别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表(《通知》附件2),申请表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盖企业公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三)推荐。各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上传《推荐函》,于8月1日前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无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赴有关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申报项目资料,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五)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确定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名单。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对照《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审核,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黄戈,联系电话:0763-3362340)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7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