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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797T/2025-0016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6-23
名称: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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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3  浏览次数:-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广东工业文化,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清远市范围内,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的工业遗存,包括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推荐数量。清远市推荐名额共3个,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广东省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工业化进程具有显著的推进作用。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技术或工艺具有创新性、重要性或独特性。对行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反映了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具较强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三、申报程序

  (一)发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通知,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报,各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二)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遗产所有权人)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申请书(《通知》附件1),申请书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加盖企业章、所在管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三)推荐。各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上传《推荐函》,于8月1日前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申报项目资料,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五)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确定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实地核查申报遗产真实情况,确保推荐质量。同时要严格控制数量,按照优先顺序,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8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黄戈,联系电话:0763-3362340)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28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