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平台及各省级产业园区(集聚地):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5〕16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主平台及各省级产业园区(集聚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发布入库通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省的入库通知及我市资金申报要求等文件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请主平台及各园区管理机构为申报单位做好该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导工作,对申报项目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你们收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2份)、1套申报资料光盘以及书面审核意见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请申报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并在“数字工信”平台(https://210.76.82.21/szgx/ywtb-gzc/cms/index)进行填报,逾期不予接收。
三、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反映。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5〕16号)
2. 申报相关附件
3. 清远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申报指南(2025年)
4. 园区初审意见(参考模板)
5. 申报封面及目录(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参考)
6. 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函
7. 相关政策文件
8. 项目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发票清单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雄山,电话:0763-3363661)
附件:
1.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