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部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流程,联络、协调重大项目联审和与有关部门的业务衔接。
(三)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开展政务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组织、协调、开展区级前台综合受理业务。推动相关部门规范和优化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承担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协调推进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窗口的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效能管理和考核监督的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对其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处理公众对相关问题的投诉。
(六)负责广东清远高新区(清城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日常管理。
(七)负责协调和指导镇(街)政务服务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八)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清城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业务审批一科、业务审批二科、业务协调科、政务管理科(效能管理科)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联系电话:36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