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根据《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持计划(“启航计划”)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 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部署要求,为鼓励科技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攻克重点领域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优秀科研成果,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市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清远市关于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鼓励科技人才通过参与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并取得优秀科技成果;鼓励科技人才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并形成核心技术产品提升企业效益,带动产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支持人才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激励我市现代轻工纺织、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中参与国家级或牵头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等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的龙头骨干企业项目负责团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负责团队给予一次性激励补助100万元,激励补助由项目负责团队自主分配。
(二)支持人才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引进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并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的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核心团队成员。对符合条件的择优给予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核心团队成员一次性激励补助30万元,每年激励不超过10项。激励补助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分配给核心团队成员。
四、政策的亮点
《措施》通过2条举措,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 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对重点产业领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优秀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支持。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政策有关激励补助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具体时间以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