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规字〔2021〕7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我厅修订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0日
索引号: | 11441800007299930A/2022-0005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名称: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
主题词: |
粤民规字〔2021〕7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我厅修订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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