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候选企业名单和监测结果的二次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农农〔2021〕26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并于2023年2月2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经2023年3月再次核实,因个别申报企业不符合《关于印发<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调整候选企业名单,拟同意清远市众口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等19家新申报企业为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保留清远市绿盈盈农产品检测配送服务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现按有关规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人:高腾
联系电话:0763—3370339
附件:1.2022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名单
2.2022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结果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