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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C91322K/2024-0007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4-01
名称: 关于清远市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任务村名单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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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任务村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次数:-

    根据《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关于做好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申报村实地核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3月4-15日期间,市美丽乡村办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96个“特色村”“生态村”全面开展实地核查,根据实地核查及访谈情况,经市核查组研究,清城区龙塘镇高桥村等59个申报村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基础设施较完善、群众创建积极性高,利于推动乡村建设向“建设、运营、管护”一体转变,实现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蝶变,助力“百千万工程”,拟确定为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村,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4月1日-4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桂容,联系电话:338226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市农业农村局(市美丽乡村办)


附件: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任务.et




清远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