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省级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322号)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现代农业产业扶持资金“补改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324号)要求,经研究,我市拟申报以清远鸡产业为主的“补改投”试点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农业领域投资经验,有专职运营团队,具备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有效整合农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能力。
2.能按照协议约定具体负责项目投资、管理、退出等方面开展工作,选定被投企业,并对被投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和评估、与被投企业签订投资协议。
3.受托管理机构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不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不能为“三无空壳公司”;不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
请各县(市、区)及各相关单位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受托管理机构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根据申报单位的相关情况择优遴选受托管理机构。
附件:受托管理机构申请书(模板)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蔡海燕,联系电话:33743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