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要求,拟对我市1家企业1名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举报或反映。
受理电话:0763-3369515 0763-336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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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单附后。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索引号: | 11441800007299850N/2023-0063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名称: | 2023年第二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23 | |
主题词: |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要求,拟对我市1家企业1名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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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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