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人社厅印发《关于表彰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法律援助处、清城区司法局石角司法所,市法律援助处陈红玉、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国文、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翔荣获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为民服务宗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了大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清远市法律援助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工作的同时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降低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30日,市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4件,法律咨询19181人次;2018年至2020年共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16场三个品牌活动,开展其他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场次;近三年来,督导全市9个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75场次,全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清城区司法局石角司法所,紧紧围绕构建“法治石角、和谐石角”的目标,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切切实实为民办实事,解民忧。据统计,石角司法所从2018年至2020年共解答法律咨询540人次,调解纠纷779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场次。
陈红玉同志在同事眼中,不仅是一位贤妻良母,又是一名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人民好公仆,在工作中耐心做好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认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踏实做好法律援助处行政工作。
吕国文律师自2015年以来,每年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超过10宗,特别是自2018年以来,每年办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超过30件(2019年、2020年超过40件),并积极响应清远市法援处的号召,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法援宣传等。
龙翔律师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号召,在疫情最严重的时期挺身而出,主动报名参加2020、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司法部派遣到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克服气候、语言、生活习俗等各种困难,为当地政府、群众提供优良法律服务,谱写了一曲曲最美法援赞歌。龙翔律师的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被当地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为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默默奉献自己力量,为我们树立了良好榜样。今后,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榜样引领前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家乐业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