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清远市司法局官方频道(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sfj/)
【监督渠道】通过清远市司法局官方频道——互动交流(http://www.gdqy.gov.cn/hdjlpt)、电话监督(12345、0763-335589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清远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办公室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及简历、分工情况 | 人事科、政治处 |
3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职能及对外业务咨询、建议及投诉电话公开 | 人事科 |
4 | 直属机构 | 局各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名称及简介 | 人事科 |
5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以清远市司法局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部门的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 各科室 |
6 | 其他文件 | 以清远市司法局名义发布或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一般文件;转载上级部门网站业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
7 | 政策解读 | 以清远市司法局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对应的政策解读;转载上级部门的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所对应的政策解读等 |
8 | 行政执法 | 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各类行政许可和处罚公示等 | 法治督察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
9 | 办事指南 | 本机关行政许可、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它信息等;直属单位业务办理指南 | 各科室、 直属单位 |
10 | 工作动态 | 局重要会议、活动、工作动态等重要政务 | 各科室、 直属单位 |
11 | 财政 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公示 | 装备财务保障科、直属单位 |
“三公”经费 |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公示 |
12 | 工作计划及总结 | 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