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传
真:0763-6979758
索引号: | 11441800MB2C90899M/2022-000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6 |
名称: | 关于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6802万件(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
主题词: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清环广清审〔2022〕12号 《关于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6802万件(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清环广清审〔2022〕12号 |
2022年3月15日 |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清远市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中心坐标:北纬N23°29′33″,东经E112°58′28″)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传
真:0763-6979758
主办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763-3360131
粤公网安备44180202000126号
粤ICP备05071362号 网站标识码:441800001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