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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C90899M/2022-0045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6-15
名称: 关于公开收集清远市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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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收集清远市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2211)文件精神,广东省本年度下达我市一批重金属减排激励资金,用于补助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开展提标(升级)改造形成重点重金属削减的工程。

现公开收集清远市范围内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条件附后)通过生产工艺提升改造或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等形成重点重金属削减的减排意向,有意向的排污单位请填写《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意向申请表》622日前报送我局


重点行业企业

1.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

2.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

3.铅蓄电池制造业

4.电镀行业

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

6.皮革鞣制加工业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铅、汞、镉、铬、砷


附件:1.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意向申请表.wps

      2.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激励资金分配方案.docx







联系方式: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0763-3389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