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年底召开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清远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印发,请纳入名单的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依法披露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
附件:清远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800MB2C90899M/2025-0009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名称: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 |
主题词: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年底召开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清远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印发,请纳入名单的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依法披露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
附件:清远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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