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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00729980XB/2024-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4-10
名称: 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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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共7天。根据省厅安排,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现改为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363077

    电子邮箱:qyswj@gdqy.gov.cn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

1.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