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清远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qy.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清远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十九号市机关办公大楼5号楼12层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511518,电话:0763-3364401,电子邮箱:qystjj2014@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在努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 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于2015年9月30日及时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公布的市统计局权责清单包括三类共计21项,分别是行政处罚类3项,包括依据《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对有关统计违法行为可作出的处罚;行政检查类3项,包括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统计义务情况检查,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履行统计法监督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施情况检查;其他职权类15项,包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调查、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以及开展统计分析、统计监测,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等方面的权责。
2.及时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清远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和《清远市统计局2014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接受社会监督。
3.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监测,利用相关统计资料,提高对统计数据的诠释解读能力、分析预判能力,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对重点生产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监测、分析,加大对新兴产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成效反映。加大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和统计相关业务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政策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
(三)提高公开质量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如在我局统计网站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和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好、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2.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发放宣传品等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整理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8条。其中工作动态145条,通知公告13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数据12条,统计分析18条,普查数据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清远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含微博),并接受申请;二是出版发行统计出版物和资料,如《清远统计年鉴-2015年》;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统计月报、统计活动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接到企业或基层单位的电话咨询,都即时进行了明确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执行清远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不断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常态的要求,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