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清远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务信息。在努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依法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107条,更新组织机构信息6条,部门文件2条,统计信息44条,普查信息8条,更新办事指南1条,信息公示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我局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我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市府办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所有信息均经过“三审三校”后再进行发布。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透明、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积极对接政府网站统一管理。根据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和统一我局频道栏目的建设,加强平台用户的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宣传发布的工作任务,及时做好各类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二是监测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定期对发布信息的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检查,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各类信息按时间节点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发布统计信息的模式较为单一,简单易懂的图解数据类的信息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2023年的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加强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多角度、多方式发布统计信息,向民众展示更加简单直接的统计数据,切实贴近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