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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C91912L/2024-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2-04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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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报名确认和上交材料时间:

  1、报名确认时间:局直属有关单位于3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以及局直属单位报名点于3月8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并将网上数据提交至我局。

  2、上交材料时间:报名点请于3月15日(一天)统一将报名相关材料通过邮政快递至我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确认地点:清远市新城清远大厦11楼市卫健局人事科1108室,联系人:林玉燕,电话:3361495。

  二、网上缴费(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4月12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三、其他要求

  (一)各报名点需打印报考人员花名册一份及上交个人报名表。

  (二)请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2024年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确保我市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问题请与我局人事科冯顺友联系,电话:3369637。

  附件:粤卫人函【2024】8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

1.附件:粤卫人函【2024】8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