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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707510506B/2025-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5-01-08
名称: 清远市信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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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信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浏览次数:-

       2024年,市信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不断推动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机关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一是局党组常态学。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精神,常态化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掀起学习热潮。二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新施行新修订法规文件,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生动实践进行深入讲解,着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三是机关干部自觉学。全局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学法考法平台等媒介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多层次、多角度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以及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工作安排,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局党组会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四个逻辑”“四位一体”“四个基本”“十一个坚持”等方面强化学习。二是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用好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机会,全体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案例教学等方式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理论水平。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带队到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清城区石角镇等地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现场进行授课,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信访知识。落实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信访工作法治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把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于聘请法律团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学习培训、订购各类专业党内法规和法律书籍、印刷普法宣传资料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等工作,要求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各项任务,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信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信访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依规就能得到解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5月21日,全市同步举行《条例》实施两周年暨信访工作法治化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宣传宣讲、政策咨询、解答群众提问,发放《条例》读本和宣传手册800余份、其他宣传品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普及率。聚焦“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目标,1月份邀请省信访局专家给全市信访系统进行信访法治化业务专题培训,2次参加国家信访局组织的专项学习培训并组织探讨交流,以及13次参加省信访局开展“信访业务大讲堂”等专题学习,针对我市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业务骨干对市直有关单位及地区组织11次业务短板精准补强培训,局主要领导受邀到市委党校作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辅导,全市信访系统2000多人次接受了培训教育。

        2.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基工程,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依法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流程图”“导引图”,完善信访诉求分类处理清单,明确各类诉求的法律依据、处理流程和责任部门。建立完善信访事项受理流程,明确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和标准;建立信访事项全过程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对信访事项登记、甄别、转送、交办、处理、答复等环节进行跟踪和监督,定期通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和质量,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我局落实“市级不少于30%、县级不少于50%”的抽查比例要求,常态化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活动,通过自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汇总梳理全市初件办理情况,查找不足、研判成因、提出改进措施。2024年开展抽查检查并通报5次,抽查核查初件9127件,重件4156件,初件和重件抽查率均为100%,抽查中发现基础业务及受理办理不规范问题共312件,不规范件占比2.34%,并及时发出提醒函、督办函、改进工作建议函等,有效提升了全市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规范复查复核工作过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监督和倒逼纠错功能,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共办理复查复核申请40件,依法不予受理24件,撤销退回重新处理12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2件,未出现超期办理的情况。依法妥善做好群众接访工作,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四是强化信访追责问责措施。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以及《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和结果运用,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过程实行闭环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建议。开展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信访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营造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2024年发出提醒函60份、督办函78份、工作建议函99份。五是做好“双向规范”,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在重点敏感活动安全保障期间,把维护良好信访秩序和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规范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严禁动用执法手段干涉群众行使正常信访的权利;同时,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建立与有关信访人面谈机制,做到“四个讲清楚”,强化信访人的法治观念,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构建依法信访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来访接待、复查复核、信访事项调处化解以及局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从源头上保障了各项工作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开展。2024年,共计274批次律师在市人民来访接访场所接访群众523批1198人次,出具律师意见书44份。坚持依法分类化解信访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依法分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准确甄别、依法受理、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积极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参与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清远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推动信访问题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多渠道调解化解。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访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功能发挥不充分,各部门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在诉访分离、部门衔接、依法终结、救助帮扶等一些关键节点上还存在“堵点”。

       二是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甄别分类不精准、受理审查不细致、信访事项办理要件欠缺等问题。

       三是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访干部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学法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在实际信访工作中应用法律、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社会矛盾的水平有待提高。

       四是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仍比较单一,社会覆盖面不够广和影响力不够强。措施方法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少数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基础业务,维护信访秩序,全力推动我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信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高质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继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紧紧围绕“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立足源头预防,规范受理办理,强化监督问责,依法维护秩序,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新机制、新要求、新流程为重点,紧紧围绕《条例》、“路线图”、工作指南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开展全系统分级分类多轮次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信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信访领域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进一步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正确导向。        

清远市信访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