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3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以下6家工贸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一、建材(1家)
1.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
二、轻工(4家)
1.广东奥克莱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乐思富科技有限公司;
3.清远市亿隆木制品有限公司;
4.宏全食品包装(清新)有限公司;
三、纺织(1家)
1.广东兆联纺织有限公司。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