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3号令)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责任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其他地方做法和我市实际,按设备种类分别提供配套文件(详见附件)供相关生产单位参考,请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贯彻执行。
附件:总局73号令及配套参考文件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索引号: | 11441800MB2C96246G/2023-0031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名称: | 市场监管总局73号令及配套参考文件,事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主题词: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3号令)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责任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其他地方做法和我市实际,按设备种类分别提供配套文件(详见附件)供相关生产单位参考,请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贯彻执行。
附件:总局73号令及配套参考文件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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