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高新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0

  1月6日上午,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周岐贤主持召开2023年第1次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高新区贯彻落实意见。区领导胡春龙、罗钦辉、罗泽光、李振兴、蔡创辉,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周岐贤要求 ,一是以提高认识为根本,筑牢精神文明建设思想认识基础。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我区重点工作同规划、同推进,为我区“十四五”期间奋力实现“三大愿景”凝聚思想合力和实践动力。

  二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切实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区机关党委、“两新”组织党委要积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把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人员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进一步凝聚辖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发展共识,提高机关干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提升企业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是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辖区文明程度。要对标对表,高标准做好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我区的相关工作,助力清远在年度测评中实现“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方阵”目标。在高质量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定动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区-园区-企业"三级联动创建机制,擦亮“火炬红心·共享文明”志愿服务品牌,大力打造特色亮点,推动我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创佳绩。


  采写|梁辉森

  摄影 | 李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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