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单位:
区党工委决定:
邓建明同志任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远燕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远燕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科长职务;
袁长安同志任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远燕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远燕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莫卓俊同志任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远燕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远燕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邓伟忠同志任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