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
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16

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开展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632号)等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要求,也是落实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相适应的专业化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同时,能进一步促进企业引才聚才留才,为企业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岗位开发

  各科研平台、创新基地、企业等创新主体要充分开发新的科研助理岗位、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最大限度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岗位工作。2023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建议如下: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2个;

  (二)科研平台、创新团队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2个;

  (三)单个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6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设置2个科研助理岗位。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四)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工程)的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可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五)入选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振兴计划(扬帆计划)的,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2个;

  (六)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及其在孵化企业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七)享受《清远高新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试行办法》就业扶持的企业,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2个;

  (八)鼓励其他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三、岗位聘用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效举措,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及时发布岗位招聘需求,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加大岗位开发保障力度。各企业可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政策,统筹利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自有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

  (三)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企业指定一名经办人员负责联系该项工作,于7月10日前报送《清远高新区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表》,发送至邮箱:gxqkjj3483931@163.com,并及时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报送本单位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到人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招聘人员身份具体信息,杜绝科研助理签约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联系人: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张则妮、傅一鸣、朱洁舒

  联系电话:3483931


附件:1.工作联系群二维码.docx

           2.清远高新区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表.xls

           3.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用户注册操作指引.pdf

           4.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管理操作指引.docx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信息局

                          2023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