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清新区财政局:
原通过《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市级分配部分)的通知》(清财农〔2020〕47号)下达给清新区“清新区消费扶贫示范基地(广东清生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100万元,用于消费扶贫培训、扶贫产品包装、冷链配送等用途。因该公司近期变更地址,由清新区转移至清城区,现调整为下达清城区“清城区消费扶贫示范基地(广东清生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100万元。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加快实施进度,并做好检查监管等工作。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调整后).doc
清远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