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7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工作指导下,根据《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远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推动行政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党组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会以及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部门法律法规。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章第二篇“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全市发改系统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之成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一是建立完善局干部定期学法机制。定期(每月)组织学习《法治日报》等报刊重点热点法治内容以及与我局行政行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党组班子带头学,做好率先垂范,带头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良好学法氛围。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贯彻落实加强局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推进执法证考试工作不断深化。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规范全局行政执法行为以及案卷整理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落实报告向社会公开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行代码制度,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要求,所有投资项目全面落实项目统一代码制度,一个项目一个代码,代码申报工作实行线上申报。二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严格贯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项目予以核准的,依法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坚决禁止核准,且按规定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容缺承诺制,提高行政效率。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容缺承诺制,容许办事机构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或领取许可文件时补齐文件资料。二是按照“两集中、三到位”和“一门式、一站式”服务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不断深化,并联审批有序推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推行“一门式”综合受理和集中服务模式,执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方式,实现许可事项统一咨询、统一受理、统一出证。基建工程审批时限从140个工作日压缩到80个工作日,在发改局的立项环节也由原来的法定15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全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完成了国家和省部署的“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改革总任务。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9个和54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了省要求的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个和60个工作日以内的改革总目标。

        (二)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今年我局先后牵头制订印发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查机制,起草了《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制定了《清远市发展改革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地方政府专项债操作流程和局内工作规程》等文件,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有关规章制度。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清远市人民政府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专职专责专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清远市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考核方案》,将各地、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全市绩效考核安排,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2.完善政策措施。一是科学制定了《清远市2021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对标先进责任清单细化表》,明确21项重点任务,71项对标改革措施,截至12月31日,完成71项改革措施。二是集中力量解决我市未能“一网通办”的事项。截止目前,市本级2298项应上网办理政务事项,已有2257项实现网上办理,未能实现“一网通办”的政务事项已经从4月初148项降至41项,效果明显,未能实现的事项主要是硬件和软件“短板”。三是参照广州等城市做法,探索建立电力外线工程项目诚信审批制度,印发了《清远市对标先进优化电力接入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实现10千伏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并行办理,办理总时间从原来10个工作日提升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大力提升了我市“获得电力”水平。四是落实我市不符合《营商环境条例》的文件清理工作。五是发挥信用对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双公示”通报和约谈工作机制,根据省2021年11月“双公示”工作的通报显示,我市的信用修复规范情况、数据整改确认情况、公示数据准确情况、协同处理及时情况、数据合规率等5项工作均位列全省第1名;数据及时率99.66%,在全省排名第6名。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政务诚信制度。市政府印发《清远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在信用清远平台开设信用信息公示、失信曝光台等专栏,将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信用信息对外进行公示。

        2.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监测我市政府机构有关失信案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2021年4月,针对清远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连州市新闻信息中心两个事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核查相关案件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整治。经整治,连州市新闻信息中心已履行完相关法定义务,并于2021年4月30日移出了“失信被执行人”;清远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因案情复杂未能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目前市、区两级法院已启动清远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有关资产拍卖程序。

        (五)依法依规开展价格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严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和定价权限实施价格管理。在制定和调整价格过程中,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定价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水平。

        2.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一是我局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清理规范重点范围、主要内容及其他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参加由市民政局牵头开展的行业协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检查,督促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专项检查共抽查行业协(商)会7个,未发现有向会员乱收费情况;三是根据政策变化,更新公布《清远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六)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民生项目

        2021年,我市社会领域共有2个项目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共5419万元,分别是清远市体育馆副馆改造工程项目419万元和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5000万元。

        (七)抓好成品油审批监管

         2021年,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办理完成60家次加油站企业网上审批业务,其中新建领证3家、注销领证6家、到期换证23家、法人变更18家、地址变更2家、名称变更2家、注销6家;新建验收的加油站企业3家,批复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13家,扩建规划确认的加油站企业1家。

         (八)加大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力度

        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打击整治“黑油站(点)”专项行动共立案27起,其中行政立案3起,刑事立案24起。取缔和捣毁非法加油点52个,其中行政立案查处取缔3个,刑事立案查处捣毁49个。共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194.13吨,其中行政查处13.47吨,刑事查处180.66吨。查获黑油车41辆,刑事查处抓获人员63人,刑事拘留33人,逮捕30人。

        (九)加强高耗能企业监管力度

        一是联合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并于2021年6月23日至7月15日对我市58家列入2021年节能监察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和5家2019年“黄牌”企业整改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从监察结果来看,60家被监察企业数据指标均符合监察要求,2家企业已关闭,1家企业已停产。

        二是梳理完善全市“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监管,按照省级要求进行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第四季度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2021〕8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我局精准施策,实行分类处置,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

        (十)持续强化节能审查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把好项目用能准入关,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能耗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加强能耗“双控”与节能审查的有效联动,建立重大项目用能保障制度。前期全面清理未取得用能权项目,建立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台账,严格项目用能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截止目前,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事项7个。

        (十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责任考核

        一是牵头各成员单位,于2021年3月10前,高标准完成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上报工作。二是针对2020年度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市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补齐粮食发展短板,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抓好组织工作落实,加强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2021年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工作,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十二)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一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并印发《2021年清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二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专项行动计划,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消防安全等检查,建立储粮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实地查摆问题,推动隐患问题整改,全年无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权力制约严格行政监督

        局班子严格执行《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同时,要求直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并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开展检查,确保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条例,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以及具体要求,保障社会及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2021年,我局就清远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市重点项目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出席并进行采访报道,促使重大政务工作及时公开,加大工作透明度,让市民群众更好地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

        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清远发改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1年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285条、通知公告121条、工作动态115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506条、其它543条;信息公开申请6条,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网站留言7条,均已答复。2021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合法性审查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今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5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合规合法。二是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落实梳理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废止《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规范性文件1份。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我局正编制的《清远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已按要求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目前已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组织编制的《清远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清远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及《清远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文稿编制已完成,已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规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清远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已通过省能源局批复同意,下一步我局将印发实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印发《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确定本单位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的填报人、审核人、审批人并加强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实施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时,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信息在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按照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 5%的要求,配齐法制审核人员2名。

        (二)加强学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学法与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律学习,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专题学习《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举办普法讲座,11月3日,邀请市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全局干部职工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专题内容。组织局全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学习时长、考试成绩均100%达标,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截至目前,局机关共46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占全局行政编制人数比例超过70%。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我局工作开展实际,提出了重点条款,以规范我局相关行政检查工作管理,以《方案》为重要抓手,结合《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相关规范,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制度化,切实改变我局各项行政检查、处罚行为欠规范的问题,着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通过LED播放宣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营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良好氛围。二是扎实做好12345、集约化等平台的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2021年,共处理信访、投诉、热线等案件近百件。每一案件落实做好跟踪处理回复工作,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七、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深入。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行政决策程序、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工作与国家、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八、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在继续做好各项职能工作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升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水平;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法机制,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宪法及各项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全员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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