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发改(经促)局:
现将《清远市进一步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6日
清远市进一步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2020〕8号),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清远市公安局、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和成品油经营管理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根据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整治打击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完善全省成品油行业监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无照、无证、无票经营加油站(点、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二)打击私设流动加油点和撬装加油装置,非法储存和调制加工燃料油“黑油站”。
(三)查处销售非法调制、来历不明、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等非法经营行为。
(四)查处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项工作小组
成立以市能源主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对应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工作小组(附件1),加强对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县区、街镇工作力量,有效整合各县(市、区)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参照市,成立各行政辖区工作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协调中石化等成品油经营企业协助执法部门抽运、储存、处理罚没油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加油站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配合其他部门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依法打击私设流动加油点和撬装加油装置,非法储存和调制加工燃料油“黑油站”,查处未按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经营行为;负责控制“黑加油点”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办理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案例,并处置涉案成品油及工具设备;依法查处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行为;负责依法查处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成品油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加油站(点)和违反商事登记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并处置涉案成品油及设备。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未获许可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将涉嫌非法经营的成品油依职责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中石化等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配合执法部门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的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工作;参照罚没走私成品油处理相关规定,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运、储存、变卖和处理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请根据《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粤能油气〔2019〕54号、《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黑油站”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步骤要求
(一)摸查准备阶段(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应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应设立举报电话并报送至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在网上对社会公布;应组织街、镇、村等力量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参照重点任务;对排查过程中收到的线索、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
(二)重点打击阶段(3月31日前)。各县(市、区)根据台账中的重点问题,对打击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打击。在打击过程中发现需市直部门统筹解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将情况向专项小组办公室反映,由领导小组统筹协商、重点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5日前)。市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4个督导组赴各地进行检查督导。分别由市发展和改革、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牵头,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严重的地区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总结阶段(4月下旬)。专项打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情况总结,并于4月27日前连同《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详见粤能油气〔2019〕54号文附件2)一并报送至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请发送至qyzhk2014@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打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本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迅速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实施措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提高打击实效。
(二)深入开展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应对重要事件要相互补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联合。要严格依法打击,加强“两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提高打击效率。对已取缔到位的,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办,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地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打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成品油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举报方式、受理机构等,引导群总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整治成果,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
附件:1、工作小组名单
2、各县(市、区)发改(经促)局举报电话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0年3月6日
(联系人:黄浩炜,联系电话:3867365)
附件1:
清远市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工作小组成员表
附件2:
各县(市、区)发改(经促)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