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7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10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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