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信委 财政厅 国税局 地税局 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439号)和《清远市经信局、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清经信〔2016〕223号)等省市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工业企业申报2020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现对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第二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1日至7月7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与创新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改完工项目事后奖补(普惠性)第二批资金安排计划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黄玲,联系电话:33716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