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02

  根据八届清远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高耀星主持召开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定移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市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报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高耀星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吴定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涉乡村振兴工作的业务科室以及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出席动员会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王报山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本轮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要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的政治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巡察;三是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同题共答”,积极配合完成专项巡察任务。

  高耀星明确了本次巡察工作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主动接受政治体检;二是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巡察任务;三是强化担当,切实抓好整改;四是相互监督,严守巡察纪律。

  吴定移表示,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决把此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要积极配合,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要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全面掌握我局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的整改要求,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制度规定,发挥交通运输在助力乡村振兴上的先行保障作用。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2个月左右(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630525;专门联系信箱设在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大堂电梯口和七楼电梯口。巡察组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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