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来源: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7-0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及其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代理、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项目的争取、管理和监督,协调或者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市属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跨市和市内旅客运输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市、县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完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依法审查、核准或上报审批交通建设项目,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造价管理。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组织落实交通行业科技政策,参与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工作;拟订交通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政治思想教育、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二)政策法规科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收费公路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三)规划基建科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和救灾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作;负责市管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批;组织市、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
(四)综合运输科  (行政审批科) 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及城市公共客运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地方铁路的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民航、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综合运输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主要承担办理办结不需要现场勘察、专业论证、集体研究、社会听证、上报审批等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并牵头受理、协调、督办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交通安全科(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交通战备科   负责拟定本地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规定、交通战备保障方案;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本地区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检查督导重要桥梁、公路、码头的维护;负责应付各种突发事件、防洪抢险、抗震救灾等交通保障;贯彻执行国防交通的各项指示。 
(七)港航管理科   参与拟订水运和港口发展战略,指导和监督水运和港口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水路运政(水运执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协助管理水路运输有关经费的统筹使用,协助组织征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规费;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协调海事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八)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管交通经费、外汇、信贷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各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局预算缺口的融资管理、拨付及监督使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总工程师办公室   组织审查、审核交通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方案,重大技术事故鉴定的调查;负责交通工程科学研究、科技交流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指导交通工程各类学会等工作;参与市、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参与对在建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
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执法监督科(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局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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