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31

《清远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清远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2022年7月1日实施,现将《管理规范》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规范》出台的背景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便捷出行需求,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规范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许可和加强道路客运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交〔2019〕10号),结合清远市实际,特制订《管理规范》,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管理规范》制定的目标和任务

  在我市有条件的交通接驳便利地段设置招呼站,实现招呼站“设置科学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服务人性化”,以有效扼制班车站外非法揽客、非营运客运侵占客运市场等行为,系统防范化解客运行业的安全风险隐患。

  三、《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管理规范》共四章19条,主要内容包括规范制定依据、招呼站的定义、适用范围、管理权限以及招呼站选址原则、设置条件、设置程序、运行管理、终止经营等方面。

  四、招呼站功能定位与运行管理

  (一)根据《管理规范》规定,招呼站可以在公路与城市道路沿线,为客运车辆提供旅客上落服务;为通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和市内商务专线、校园专线等个性化客运提供始发班服务。

  (二)招呼站与传统等级公路客运站功能不同,暂时不会替代传统的等级公路客运站。目前招呼站仅“为通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和市内商务专线、校园专线等个性化客运提供始发班服务”,其它客运班线依然需要从等级客运站发班。具备“客运站经营者”可以申请从事招呼站经营,招呼站成为传统等级公路客运站的沿伸,两者可以共存,管理与经营可以相辅相成。

  (三)《管理规范》从招呼站选点到运行管理对维护交通秩序和减少安全隐患进行了考虑。

  招呼站的选址应当方便沿线营运客车出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社会治安要求,避免对交通通行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相互间距不低于500米。

  招呼站管理主体应配备与招呼站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可以提供必要的检票、行李安检服务。进站车辆进站配客时,不得超出停车位标线范围外停车候客,车辆在招呼站停留时应遵守道路或停放场所管理规定,不得超过配客约定发班时间,严禁违禁品上车,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不得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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