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14家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2019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3361360。
附件:清远市2019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docx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