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市管参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月21日。被公示的参评项目、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于2月21日17:3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评项目和单位书面申诉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诉应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受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8楼801室。
受理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2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市管项目名单公示(清远市);
附件2.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市管项目名单公示(清远市)。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