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清远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经材料初审,专家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拟认定30家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家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教育局德育安全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763-3367745,电子邮箱:qyjydak@163.com。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
附件:1.2021年清远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拟认定名单
2.2021年清远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拟认定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