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23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清远市科技局于2015年8月31日出台了《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评估内容

  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省政府127号令)以及政府依法行政考评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实施细则》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细则》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文件内容与新的制度是否互相衔接。规定的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文件制定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其他相关内容。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评估工作方案》;并按照规范性文件评估流程,成立了《实施细则》评估工作小组。2022年4月3日,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实施细则》评估意见,通过粤政易平台征求有关单位评估意见。

  三、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个单位回复,其中3个单位共提出4条意见建议,其余4个单位均无意见建议,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四、评估结论

  评估小组认为,《实施细则》出台时间较长,已不适合科技项目管理实际,建议废除。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清远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各单位反馈意见在修订该办法时一并吸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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