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6〕73号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2016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6〕13号)、《关于2016年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评价工作,并于10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件一式1份)报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联系人:郑永业 联系电话3360585
附件: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