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3-29

      根据八届清远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3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市林业局召开。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八届清远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韦世彪就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易华辉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易华辉主持召开与市林业局党组班子的见面沟通会。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同志,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局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人出席动员会议。

       韦世彪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市林业局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市林业局深化党的自我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主动接受、坚决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有力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市委第三巡察组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围绕“三个聚焦一了解”开展政治监督,精准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三要增强管党治党合力,做到同题共答。市委第三巡察组与市林业局要加强协调协作,在凝聚共识、找准问题、推动整改上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易华辉指出,本次巡察重点围绕“三个聚焦一了解”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帮助市林业局党组把制约工作落实的“堵点”、影响干部力量发挥的“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找出来,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最终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巡察是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利器;是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好转、集中精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的重要利剑,真正把本次巡察作为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的良好契机,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予的政治任务。

       黄卫表示,一要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进一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林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要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促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和清远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市林业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工作(2023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866329;专门联系信箱设在:1.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林业大厦一楼门口西侧;2.清城区人民二路5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口西侧。巡察组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林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林业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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