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再华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推动清远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制定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2018年我市印发了《清远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8〕3号),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思路,通过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9间,分别是:清远市福利院、清远联合医院、清远高新区医院、清城康大医院、英德市爱康医院、佛冈迳头镇中心卫生院、连州北山医院、连州恒生医院、阳山小江镇卫生院。9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签订合作协议书;全市各医疗机构基本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尽最大的可能让机构内老人病有所医。
(二)完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一是在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即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驻点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例如清新区星光养老院在养老院旁开办一所一级医院,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常规性的康复治疗。二是在专业医院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即在有条件的医院增设医养结合病床。主要针对有慢性病及并发症,又必须在院接受治疗的,生活无法自理或半自理的,需要接受临终关怀等老年患者,为其提供医疗、养老、护理为一体的服务。三是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三)推进居家养老设施建设。2021年3月,清远市养老部门间联席会议印发《清远市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其中县级8个、城市社区3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7家。清城、连州、阳山建立功能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积极开展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试点。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医上门的服务方式,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清城区凤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代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组建全科团队,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连续、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
(二)加大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力度。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三)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设置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四)积极探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模式。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功能结合、服务衔接、协作有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乡村卫生站与养老服务站一体或毗邻建设。2025 年底前,每个 县(市、区)有 1 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清远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