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闻
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办):
为进一步推进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主动、及时、准确对外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经办公室领导同意,现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引导舆论,全面、主动、及时、准确对外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办公室工作的监督,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建立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布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以法定公开为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真实性原则。坚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保证新闻发布的准确和客观真实,同时做好新闻策划,体现权威性。
(三)积极主动原则。积极、主动、及时发布新闻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和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置。
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由分管新闻信息科的办公室领导担任,新闻助理由新闻信息科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统筹并具体承办市政府办公室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2.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表明立场和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
3.收集了解、研究分析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于市政府办公室职责范围内所涉及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
4.制定并实施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计划,执行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5.完成与新闻发布有关的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要求。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国家秘密。
2.发布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
3.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三、新闻发布工作的形式和内容
(一)发布形式。
1.不定期新闻发布。按照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要求,不定期开展新闻发布活动。
2.突发事件新闻发布。遇到涉及市政府办公室的重大突发事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或专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提问等形式,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
3.在市政府办公室网站发布新闻。通过市政府办公室网站发布新闻通稿或回应涉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网民问询。发布的内容要与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一致。
(二)发布内容。
1.介绍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布的重大政策和法规、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2.及时就群众关注的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等。
3.及时澄清涉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所带来的影响。
4.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介绍的信息。
四、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发布工作管理。
1.市政府办公室的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信息科负责编制计划和内容,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后报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备案。内容包括新闻发布会的主体、地点、邀请记者的范围和人数、发布人名单等。
2.涉及市一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决议或市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3.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报市政府新闻办审批或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二)发布工作流程。
1.确定发布主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
2.确定发布形式。根据发布的内容和目的,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约请记者采访等形式。
3.确定发布人。一般为新闻发言人,必要时也可请办公室主要领导或相关领导发布。
4.准备发布材料。一般包括向记者提供书面参考材料、新闻通稿和发布人的讲话稿。
5.准备问答的口径。收集整理有关媒体关于该主题的相关报道情况,了解媒体关注焦点;组织编写问答参考口径。
6.确定通知记者的范围和做好新闻报道的安排。根据发布内容,确定需要通知的媒体范围,并对重点媒体的报道版面、篇幅等提前做出策划安排。
7.会务安排。落实专人做好新闻发布会会场的后勤保障和现场秩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