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系列宣传四:禁止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6-25
【字体:大 中 小】
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10日19点半左右,四川成都某小区出现了骇人一幕,一部电梯内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3秒内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根据监控显示,电梯内有3名男子、1名女子,女子怀中还抱着一名婴儿。其中一男子扶着电动车。电梯门刚刚关闭,电动车突然冒出浓烟,随后发生爆燃,众人慌作一团。
上述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表示,在全国各大城市电动车入楼入户的情况十分突出,特别是一些高层住户,电动车与居民争抢电梯情况时有发生,电梯内空间相对封闭狭小,搭乘人员多,电动车进入电梯一旦发生自燃,无处逃避,十分危险,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为了做好相关警示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印制了3万份《禁止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标志,并联合市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提醒。
再次提醒:电梯使用管理人(物业公司)要认真履行起电梯使用管理人电梯安全管理首负责任,要在电梯的明显位置标明严禁电动车进入电梯安全警示标识,加强日常检查,如发现电动车进入电梯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群众安全乘梯。广大乘客发现电动车进入电梯行为要及时劝阻,确不能有效劝阻的请通知物业并搭乘另一趟电梯。
为了有效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消除人民群众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误解和恐惧,让电梯等特种设备更安全,让社会更和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推出一期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系列宣传,以上为第四期内容,期待下一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