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与网络监管业务的融合,及时、全面地获得网络交易监管信息,我局拟聘请第三方网络服务机构开展网络监管数据监测服务,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公平有序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
对我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开展四次专项监测。
二、专项监测要求
(一)互联网药品专项监测。监测我市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药房网商城、苏宁易购、360好药网、壹药网、八百方、药师帮、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开办的网店、自建经营性网站、门户网站等违规销售药品、未公示药品经营资质、非法发布药品信息,并对违法线索进行留证。
(二)互联网广告专项监测。监测我市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办的网店、自建经营性网站、门户网站、企业宣传网站、公众号、微商、微博、短视频直播平台、APP等互联网渠道的经营者发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悖、含有“软色情”内容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违法发布医疗、药品、保健品、食品、房地产、金融、教育、农资、未成年人和烟草广告(含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并对违法线索进行留证。
(三)互联网餐饮专项监测。监测我市在“美团外卖”“饿了么”(含饿了么星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亮照、亮证、亮标,公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登记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相符,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公示量化分级信息,是否有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并对法线索进行留证。
三、满足我局办案部门能够进行远程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电子数据进行在线取证、存证,并确保存取数据的司法有效性,所存取的数据可在线提交申请并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公证处,出具相应司法鉴定报告或公证文书。
四、每项监测任务完成后需提供网络专项监测报告。报告应准确、完整地表达监测情况、监测数据分析、总体情况研判,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监测数据反映的热点问题或趋势分析、问题处置建议等。
五、报送方案要求及方式。报送的监测方案需加盖公章,并附本公司按本次监测要求,在互联网药品、广告、餐饮专项监测项目的成功案例及清远市最新嫌疑线索各一个。方案请于6月7日前报送到邮箱qyswjk@126.com。
六、保密条款。由于本项目的实施属于行政监督管理范围,因此在本项目完成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文档需要保密,不得外泄。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