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1-27

  《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清)市监食生(告)字〔2020〕1号

广东全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5月29日通过告知承诺许可方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XK16-204-05096),2020年7月15日经后置现场审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现场审查结论为不合格,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8日作出撤销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我局于2020年7月30日委托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你单位送达《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书》((粤)市监食生撤字2020第143号),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未能有效送达。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3日到你单位直接送达《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书》((粤)市监食生撤字2020第143号),发现你单位生产场所已无生产设备,且工作人员均已不在该场所,下落不明,无法有效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之规定,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书》((粤)市监食生撤字2020第143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楼)。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决定书((粤)市监食生撤字2020第143号)

tempdoc165.pdf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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