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4

    一、总体情况 

    (一)接收投诉、举报数据基本情况

    全国12315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投诉、举报1968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221件,同比增长36.1%。其中:接收投诉14264件,占接收总量72.46%,同比增长53.41%;接收举报5421件,占27.54%,同比增长4.94%。投诉件中,调解成功4065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9.46万元;举报已立案195件,罚没金额3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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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21年接收投诉举报事项基本情况

    (二)接收投诉、举报数量分布情况

    1.接收投诉、举报数量前三位排名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中接收投诉、举报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是:清城区(11459件,占58.21%,同比上升26.53%)、英德市(2830件,占14.38%,同比上升45.73%)、清新区(2544件,占12.92%,同比上升40.01%)。前三位县(市、区)接收投诉、举报数量之和16833件,占全市接收投诉、举报总量的85.51%。具体详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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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021年各县(市、区)接收投诉举报数量区域分布图

    2.接收投诉、举报数量月度变化情况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接收投诉举报数量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投诉举报数量较多的三个月份依次为:12月投诉举报数量1905件;7月投诉举报数量1879件;8月投诉举报数量1837件。2021年全市接收投诉、举报数量时间分布图详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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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021年全市接收投诉举报数量时间分布图

    (三)全国12315网站与地方12345政府服务热线依然是消费者提出投诉、举报的主要渠道。

    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网站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数量1419件,占7.21%;通过来电及清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对接导入全国12315平台处理的投诉、举报数量15306件,占77.75%;通过12315 APP提出投诉、举报数量1208件,占6.14%;通过微信小程序渠道提出投诉、举报数量1401件,占7.12%;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提出投诉、举报294件,占1.49%;登记录入的来人、来函的投诉、举报数量57件,占0.29%。具体详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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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21年投诉举报渠道接收情况

    二、投诉基本情况与特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消费维权投诉数量14264件,受理12405件,占接收投诉总量86.97%,其中: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数量5917件,占47.7%,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数量6488件,占52.3%。

    (一)按投诉问题类别划分

    投诉问题类别统计显示,消费维权投诉集中在售后服务、质量、合同、食品安全、价格投诉等五个方面。剔除其他项,受理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的问题是售后服务(4633件,占37.35%)、质量(1328件,占10.71%)、合同(932件,占7.51%)、食品安全(894件,占7.21%)、价格投诉(869件,占7.01%)。此五类问题的受理投诉数量合计为8656件,占受理消费者维权投诉数量的69.78%。具体详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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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021年投诉问题类别情况

    (二)商品类投诉情况

    1.基本情况

    2021年,商品类投诉受理数量5917件,同比增加2130件,增幅56.25%。剔除其他类,排名前三位的商品类投诉分别是:一般食品1292件,占21.84%;交通工具740件,占12.51%;家居用品461件,占7.79%。剔除其他类,前十位商品类投诉受理数量情况详见表1。

序号

商品类别名称

受理投诉数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总量比值

1

一般食品

1292

21.84%

2

交通工具

740

12.51%

3

家居用品

461

7.79%

4

家用电器

353

5.97%

5

服装、鞋帽

328

5.54%

6

房屋

313

5.29%

7

特种设备

284

4.80%

8

装修建材

256

4.33%

9

通讯产品

240

4.06%

10

烟、酒和饮料

239

4.04%

表1:2021年前十位商品类投诉受理数量情况表

    2.投诉受理数量排名前三位商品主要涉及问题

    (1)共受理一般食品投诉1292件,同比增长95.76%,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一般食品投诉集中反映食品安全、质量与售后服务的问题。投诉主要涉及肉及肉制品(294件)、烘焙食品(107件)、水果(94件)、乳制品(74件)等食品品类。投诉主要反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有异味、食用后引起身体不适,以及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2)共受理交通工具投诉740件,同比增长11.61%,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交通工具投诉主要涉及汽车及汽车零部件(587件)、摩托车与助力车(116件)等。集中反映交通工具的售后服务问题,表现为:一是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兑现承诺;二是交通工具故障、电池等零件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一次性维修好;三是经营者无故拖延履行义务等问题。

    (3)共受理家居用品投诉461件,同比增长65.23%。家居用品投诉主要涉及家具(276件)、日杂用品(56件)等。主要反映家居用品的售后服务与质量的问题,一是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拖延、不履行义务;二是安装不当、不及时安装、安装服务不到位等;三是预定的产品与实际不一致,货不对版。

    (三)服务类投诉情况

    1.基本情况

    2021年,共受理服务类投诉6488件,同比增加2382件,增幅58.01%。剔除其他类,排名前三位的服务类投诉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1849件,占28.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783件,占12.07%;美容、美发、洗浴服务532件,占8.2%。剔除其他类,前十位服务类投诉受理数量情况详见表2。

序号

服务类别名称

受理投诉数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总量比值

1

餐饮和住宿服务

1849

28.50%

2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783

12.07%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532

8.20%

4

教育、培训服务

506

7.80%

5

物业服务

357

5.50%

6

停车服务

338

5.21%

7

销售服务

335

5.16%

8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199

3.07%

9

专业技术服务

105

1.62%

10

旅游服务

97

1.50%

表2:2021年前十位服务类投诉受理数量情况表

    2.投诉受理数量排名前三位服务主要涉及问题

    (1)共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1849件,其中,受理餐饮服务(868件)、住宿服务(981件),同比增长79.17%,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是经营者提供的食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变质、混有异物、异味等情况以及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二是消费者因疫情、行程安排、经营者等原因无法按计划入住酒店的退款纠纷。三是广告宣传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四是经营者乱收费的问题。

    (2)共受理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783件,同比增长222.22%。投诉集中在健身服务(511件)、参观游乐服务(233件)两类服务。该类投诉大部分为预付款消费引起的退款纠纷,主要有:一是经营者易址、结业导致会员卡无法照常使用,不及时退款、退款难的问题。二是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履行承诺,办卡容易、退卡难的问题。

    (3)共受理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532件,其中,美容、美发服务(486件)、洗浴与按摩服务(46件),同比增长95.25%。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经营者歇业、结业、跑路擅自停止服务,预付款消费未能及时退款、退款难的问题。二是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兑现服务承诺;三是消费者使用后不达宣传效果,退款无果等问题。

    三、举报基本情况与特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举报数量5421件,截至本次统计周期,已处理5118件,立案195件,罚没款合计31.95万元。

    (一)按违法行为类型划分

    举报违法行为类型统计显示,举报立案量居前三位的有:广告违法行为(43件,占22.05%)、产品质量违法行为(29件,占14.87%)、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6件,占13.33%)。剔除其他类,举报立案类型前十位情况具体详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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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021年举报立案类型前十位情况

    (二)举报立案案件类型排名前三位反映的情况

    1.共立案广告违法行为举报43件,居举报立案量第一位。立案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情况显示,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网络经营者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房地产销售经营者对房屋所属学区、配套设施进行虚假宣传。

    2.共立案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举报29件。立案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举报集中在酒类、一般食品、灶具等商品,主要反映经营者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共立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26件。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是茶叶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充合格商品。二是房地产经营者欺诈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问题。

     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

    2021年,投诉客体类别显示,共接收“两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179件,受理139件。举报问题类别显示,共接收“两品一械”举报45件,立案4件。具体详见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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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021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从投诉举报接收量来看,“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接收量排名依次为:药品投诉举报139件,占62.05%;其次为化妆品56件,占25%;医疗器械29件,占12.95%。具体详见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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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接收情况

    (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特点分析

    1.药品领域

    共接收药品投诉举报139件,其中:受理投诉85件,立案举报2件。药品领域投诉举报集中在反映:一是药品经营者销售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二是服用药品后出现不适或不达药效等问题。三是药品经营者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

    共接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9件,其中:受理投诉20件。主要反映经营者对医疗器械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问题以及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

    3.化妆品领域

    共接收化妆品投诉举报56件,其中:受理投诉34件,立案举报2件。化妆品领域投诉举报集中反映:一是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出现过敏、刺痛等不适状况。二是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无中文和未经备案的化妆品。三是经营者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附件:2021年清远市12315投诉举报数据统计情况表




附件

2021年清远市12315投诉举报数据统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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