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组织开展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
二、费用预算
费用预算总共15万元,费用包含购样费、抽样费、检测费等。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抽检产品:92#车用汽油、0#车用柴油、船用燃料油、车用尿素。
(二)检测项目(检验项目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车用汽油:辛烷值(研究法)、馏程、蒸气压、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20℃)。
2.车用柴油:硫含量、冷滤点、凝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多环芳烃、密度(20℃)。
3.船用燃料油:硫含量、闪点(闭口)、密度(20℃)。
4.车用尿素:尿素含量、密度(20℃)、折光率20nD。
(三)抽检要求
1.对清远市辖区内除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自营及旗下加油站以外的所有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的加油站(约117家,实际抽检加油站数量按抽检工作开展时的加油站营业状况确定)开展全覆盖抽查。成品油、车用尿素具体抽检数量由承检机构根据实际安排,每个加油站均优先安排抽取车用柴油。
2.随机对抽样总数不少于5%的样品采用检1备2的方法,备样送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果比对实验。
(四)完成时限
承检机构在签订协议/合同后90天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检验工作完成后30天内出具检测报告,并负责检验结果汇总、编写质量分析报告及将抽检结果录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条件
具备上述产品合法抽检资格和能力的检验机构。
(二)产品检验费用预算
检验机构要根据项目对拟抽检产品的抽样、购样、检测费等进行预算,参考《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 产品检验费用预算表》(附件1)及《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费用预算汇总表》(附件2)报送预算。
(三)产品抽查实施细则
检验机构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质监〔2019〕494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规范》(T/GDAQI 020-2020)等法规标准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
五、报名时间
检验机构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报名材料报送至我局,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楼质量监督科,联系人:杨艳华,联系电话:0763-3377215,电子邮箱:zjk0763@126.com。
附:1.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 产品检验费用预算表(样表);
2.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费用预算汇总表(样表)。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
质量监督抽查 产品检验费用预算表(样表)
检验项目及费用: 元/样品×样数= 元(详见下表)。
二、购样费: 元/样品(按实际发生费用凭发票结算)。
三、抽样费: 元/样品。
四、邮递费: 元/样品。
五、其他费用: 元。
合计: 元。
附件2 :
清远市2022年第三批工业产品(成品油、车用尿素)
质量监督抽查费用预算汇总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