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力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4号)等通知精神,经公开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信用核查等程序并结合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年度任务及实施条件等因素,现将2025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拟立项项目名单及扶持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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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5月26日
2025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拟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