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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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16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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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有效发挥清远市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作用的建议》(第2021016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职能依据

  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在于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二、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经营范围含眼镜、验光配镜的经营企业有587家,现有角膜类医疗器械,包括软性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包括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隐形眼镜护理液和角膜治疗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等主要用于青少年视力训练、治疗近视的仪器的经营企业87家,无软性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包括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隐形眼镜护理液和角膜治疗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生产企业。

  三、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省局对角膜类医疗器械的监管要求,角膜类医疗器械作为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我局一直将其监督检查作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全市系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日常监管中,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相符;经营(网络销售)产品是否合法,是否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角膜接触镜;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要求检查的覆盖率达到100%。

  四、重点监管,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全面排查质量风险隐患,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我局通过日常检查结合专项检查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核实企业购货渠道资质依法依规性,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产品,是否经营、使用无注册证产品以及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包含“近视治愈”等容易误导的词语的产品,是否与实际产品功能不相符,是否夸大、虚假宣传。

  2018年至今,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2人次,检查角膜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49家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16家角膜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积极开展复查,督促整改到位。

  五、科学监管,强化监督抽查质量

  我局根据监管需要,每年对辖区内的眼镜销售门店实行双随机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产品质量监督方式,确保我市眼镜成镜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共对全市44家次门店88批次产品(包括近视眼镜和老视眼镜)进行监督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续处理,严格落实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措施。

  六、监管与服务并行,不断强化眼视光产品的计量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儿童表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与推进诚信计量工作、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相结合一起部署,我局制定《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2021-2023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行动计划》,明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职能科室和市质计所的工作职责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结合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对商业中心及辖区内学校周边的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根据《计量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遵循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是否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配有相应的计量器具,如:焦度计(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等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登记造册并经计量检定合格;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眼镜和眼镜片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违法;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有关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眼镜制配场所44家、计量器具250台(包括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仪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暂没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三是加强计量技术服务。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了解眼镜制配企业的计量需求,积极与计量检定机构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计量宣传力度。我局利用今年“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横幅等载体,宣传计量日标语。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和现场交流的方式,向广大眼镜制配企业和群众宣传计量知识,为消费者解答计量咨询。

  七、规范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2019年7月12日,我局发布《关于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我市广告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我局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强化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的媒体广告监测工作。一是利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省市场监督局广告监管平台,加强对辖区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至今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二是利用本级广告监控系统,加强对本辖区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三是全市系统建立监管数据库,对150个互联网移动端实行监管。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2401条次,检查重点监管互联网媒介主体479家,其中网站372家,APP87个、微信公众号19个,没有相关违法线索;开展行政约谈19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44次。四是委托第三方监测,2020年监测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91条,已整改18条,立案查处案件8宗。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眼视光产品、计量、广告等监管水平;二是加大对验光配镜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三是加大眼视光产品、计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林洁靖,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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