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9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28

市医疗保障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医院收费凑整,患者质疑现行制度的建议》(第20210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原省物价局、原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收费现金结算尾数取舍问题的通知》(粤价〔2000〕195号)规定:“为解决医疗服务收费现金结算难以找零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9月1日起,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现金结算以每一最终结算收据的总金额为单位,起尾数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随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于2015年12月28日印发的《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07号)规定:“经会有关部门同意,对《关于医疗服务收费现金结算尾数取舍问题的通知》(粤价〔2000〕195号)等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2018年12月24日,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清远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发改规〔2018〕3号)也没有医疗收费凑整项目。

  二、具体工作措施

  2021年5月31日,我局制定并发出《关于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结算尾数取舍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通过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方法,对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服务收费结算尾数取舍问题开展检查。目前,已督促我市公立医院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结算尾数取舍问题的自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价格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林洁靖,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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